2020-10-15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次数:4504
2017年10月,客户G女士为女儿投保泰康全心全意保障计划,重疾保额20万元,住院津贴保额150元/天。
2020年7月,G女士女儿因扁桃体炎在弋矶山医院住院,住院过程中检查发现患者颅内病变。8月,客户转诊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诊断为海绵状血管瘤,并通过开颅手术进行治疗。客户出院后,泰康代理人积极协助客户办理理赔手续。经过泰康审核,符合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于10月13日结案并成功支付泰康全心全意A款重疾保险金20万元和全心全意B款住院津贴3450元,共计203450元。理赔款的及时到账为客户后续的康复治疗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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