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60万元

2024-10-16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 浏览次数:19304

2024年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罚决字〔2024〕10号),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多笔贷款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持股超比例问题长期未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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