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提醒您:侥幸心理不能有,如实告知很重要

2024-09-26 来源: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 浏览次数:3682

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原则和不容忽视的环节,如果投保前客户未如实告知,则极易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甚至拒赔的结果。

一、什么是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标的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并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内容,从而让保险人正确地认识并评估危险状况,继而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种条件下承保。

二、如实告知相关规定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三、如实告知常见“误区”

(一)没住过院,不需要告知。住院并不是判断疾病是否严重的标准,也不是判断能否承保的条件。如承保前被保险人有门诊或者体检等查出的健康问题,也需如实告知。

(二)病好了,不需要告知。一些已经治愈但复发率较高的疾病,对承保有较大影响,并存在无法获赔的风险,也需如实告知。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对投保书上的询问事项逐一回答,不得故意隐瞒或编造虚假情况,坚持最大诚信原则,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避免后期理赔纠纷或经济损失,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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