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遭罚款30万元

2024-03-13 来源:安徽监管局 浏览次数:4239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滁金罚决字〔2023〕7号,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依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滁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


合肥热线版权及免责声明 编辑:合肥财经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安徽监管局,版权归属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