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2 来源:矾山文旅 浏览次数:9902


上篇文章中,我们说到了南宋政府通过“交引制”,每年可获纯 利——矾课4万多贯,可见矾矿对政府的收入支持是非常大的。到了明朝,我们矾矿的发展又是什么样呢,我们一起看下去:
元末农民大起义后,群雄割据,战火连年,社会经济衰退。因此,明初包括庐江矾山在内的全国旧矾场大多衰落了。不过,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全国统一之初百废待举之时,就将矾矿业专卖提到日程上来,“令庐州府黄墩、昆山及安庆府桐城县岁办(矾)课220700斤,每30斤为一引,官给工本钱150文,私煎者如私盐法”(《 续文献通考·征榴考》)。我们看到明初仍沿袭唐宋以来的民煮官卖政策,推行矾引法。矾矿业主们要按每斤5文钱的空前低价把矾卖给政府,如若私自采矿炼矾,就如同私盐贩一样受到严厉的处罚。

矾矿工人炼矾的工序过程
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缓慢发展,商品经济越来越活跃,商税和关税增加很快,矾课的地位相对地大大下降了。明清政府对矾矿业的控制逐渐松弛,清政府放弃了唐宋以来相沿已久的专卖政策,转而实行“领帖制”,“领帖输税,听窑户煎烧货卖”(清光绪《庐江县志》),即由业主向政府申请,政府发帖(许可证),业主纳税后自行组织生产,自行销售。民营终究比矾引制进步,所以清前期,庐江矾矿业恢复发展较快,到康熙四十年(1701年)时就达到360万斤,为北宋元丰六年150万斤的二倍有余,是庐江矾山开发史上第二个高产时期。
在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之前,由省布政史司街门(即省行政长官衙门)直接管理发帖事宜。每窑户领一帖,每年纳税银18两。由于“窑户”都用竹木架设了遮盖煎矾场所的厂蓬,覆以茅草,夏蔽炎日,冬御严寒,庐江矾窑亦被人称作“蓬窑”、“蓬场”。当时窑户仍然是个体经营,每户一窑,又称一蓬,雇工若干人。

千年矾矿老街正在等待新的发展
清政府虽然声称领帖制,“听窑户煎烧货卖”,实际还是实行了严格的限制政策。自清初到同治的二百余年间,庐江矾山的矾窑长期停滞在18蓬规模上,至同治年间才增加了二落。地方政府还借口防止矾渣污染水源、农田,规定“春夏秋三季禁止烧煎,止于农历十月初一起煎,十二月三十日歇火”。每蓬每年只准烧5窑。清代,庐江矾山的矾产量在达到3万余石的新水平后便长期徘徊。当时,民间另有不领帖、不纳税的非法的小“铳窑”,直接用矿石堆码 成圆锥体,下面用柴草焙烧,“两日可烧一次”,“四季俱可烧煎”。当地政府虽“历奉严禁”,却禁而不止,“铳窑”私放如故。不过,当时“铳窑”的产量亦低(清光绪《庐江县志》)。

在明清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影响下,清代前期掀起一股大开矾山的浪湖,可惜未成气候。康熙、雍正时期,清政府多次否决了外来的工商业者投资庐江矾山,“大开矾山,四季烧窑”,搞规模经营,提高矾产量的要求。清道光年间,世居矾山的“苏小奶奶”苏业皇就矾业污染一事控告开矿的窑户,官司打到省府安庆,苏氏赢得了官司。官府在判决中令窑户“春打秋烧,沙归原垱”,再次限定烧窑时间。

千年矾都·矾矿设备掠影
清政府的基本经济政策是重农抑商,压抑了资本主义萌芽在矾山的发展,阻碍了个体经营向资本主义手工工场阶段发展。在清代(至少到光绪年间)庐江矾山不仅矾产量居全国之首,而且质量也属上乘,“出矾纯白,较浙江温洲(平阳)所出者为佳”(同前引)。康熙雍正时期多次有人要来庐江矾山投资,以及“铳窑”屡禁不绝等事实都说明了,庐江矾的供给小于社会需求,要不是清政府的束缚,本可以发展得更快。
尽管庐江矾矿业在清代的发展很不如人意,但它仍为庐江县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清代庐江县除矾业外,几乎就是纯粹的农业县。矾税是县里唯一的大宗工商业收入。鸦片战争爆发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由沿海渗入内地,一方面中国被迫成为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一部分,中国若干商品廉价输往国外,明矾出口量也渐渐增加了。
同时光绪元年(1875年),迫于国内外的压力,清政府取消了限制明矾生产时间的禁令,允许四季凿烧,这些刺激了庐江矾矿业的发展。先后有据说是李鸿章的后人和皖南青阳县人等来矾山投资开厂。庐江矾矿业的年总产值迅速达到16000两白银(吴少勋《庐江矾矿工人斗争》,刊《安徽工人斗争史辑要》),产量约为75000担左右。比雍正时期增加了一倍有余,跃上一个新台阶。
另一方面,社会动荡,战火四起,交通时而阻塞,矾外运困难,又常常迫使窑户停产、减产。清末,鸦片亦贩运到庐江,有些小窑主染上此恶习,嗜鸦片如命,或者破产,或者撤走资金改做鸦片生意。作为庐江明矾出口主要商埠的南京亦常常受贩鸦片风潮的冲击。与英美鸦片商易货交易时,矾的价格被压得很低,有时100斤矾只能换1~2钱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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