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安徽分公司3·15特别栏目《以案说险》:“代理退保”要三思,依法维权须牢记!

2021-03-19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次数:2905

值此“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之际,平安人寿安徽分公司特推出3·15特别栏目《以案说险》,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代理退保”要三思,依法维权须牢记!

 

近年来,“代理退保”变本加厉,逐步形成退保黑色产业链。不法分子以牟取私利为目的,不仅扰乱了保险行业的经营秩序,更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消费者要注意些什么呢?

“代理退保”案例警示

案例1:2019年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对一例“代理退保”案件作了宣判,或是全国首例对该事件的判决。

据了解,被告凡某以维权之名唆使、诱导张某等6人向保险公司发起退保,并从中收取保费的30%作为报酬。接着又捏造称:收取的部分报酬可以从保险公司退回。在“连环套”诱骗之下,受害者张某等6人最终被其骗取财物1.99万元。

最终,凡某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4万元。另一位被告刘某系一家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电话销售业务员,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即凡某),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案例2:近日,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退保黑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嫌疑人与其犯罪团伙在没有保险从业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盗取消费者参保信息,并自称是保险公司售后人员,诱导消费者办理减保、退保,并推荐保险产品,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同时,经调查发现嫌疑人手中拥有超千条客户信息,涉及客户800余人。

开平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嫌疑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一、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

消费者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认真地阅读保险合同,及时关注与退保有关的内容,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

二、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请广大保险消费者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自身权益。

三、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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