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安徽分公司3·15专题:你一定要知道的保险消费五大权益!

2021-03-19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次数:4357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期间,大家把目光又聚焦在消费者权益上。其实大家购买保险也是一种消费,那么保险消费具体有哪些权益呢,让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权益一:犹豫期内可以无理由退保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投保人签收保单后的一段时间内,无论什么原因,可以无理由要求保险公司无息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时限一般是自签收合同后的10-20天内。在这个期限内,投保人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需要,认真权衡是否投保。

权益二:保单有宽限期可延迟缴费

宽限期,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宽限期一般存在于长期保险产品中,保险法规定宽限期为保单所约定的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天。消费者如忘记按时缴费或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在宽限期内补交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权益三:停效保单可“复活”

如果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有些长期险,如果在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缴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有的保险产品可能需重新体检。

权益四:应急的权益之保单贷款

根据条款及合同约定,具有保单贷款功能的险种,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消费者如遇临时经济拮据的情况,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应急。这项权益对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权益五:错过报案时限是否还可以申请理赔

有些消费者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报案时限,是不是就无法申请理赔了呢?别担心,《保险法》规定,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2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5年之内。但是保险事故发生后建议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因为您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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