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小北校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学习活动

2021-03-18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次数:4490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性,不断提升教师师德水平。2021 年 3 月 16日下午,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安大两校区组织召开班主任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会议由安大校区德育处孙冰和西园校区副主任刘佳主持。

学习活动主要围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实施教育惩戒遵循的原则,对学生的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学校教师可以采取的教育惩戒措施,以及《规则》的全文逐条解读。

会上,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解读。《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出现不服从学校管理、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业的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会议要求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规则精神,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

通过此次学习,班主任对教育惩戒的尺度、力度和温度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规范了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各位班主任表示将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准绳,抓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顺利实现我国教育强国的目标夯实了基础。

来源:西小北校德育处

编辑:黄鑫洁

责编:薛禾丽

审核:陈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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