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安全进校园·维护权益你我他——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

2021-03-16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次数:6998

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315国际消费日

为了让消费安全走进校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培养正确的消费意识,保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合肥46中南宁路校区针对初中生的消费特点,开展了“消费安全进校园·维护权益你我他”升旗仪式活动。

升国旗

三月的暖阳擦过枝头初生的嫩芽,斜洒在操场上。

本次的升旗仪式由七(31)班范子楚同学主持。在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后,来自七(32)班的升旗手吴磊,护旗手刘继阳、张宏斌迈着强稳有力的步伐,护着国旗,走到升旗台前。随着国歌的奏起,国旗在朝阳的映照下冉冉升起,在场的所有人庄严行礼。

国旗下讲话

升旗完毕后,由七(31)班同学进行了国旗下的演讲。本次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维护消费安全,呵护美好生活”。他们先是从每年央视的“3·15”晚会引入主题,向我们陈述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再是介绍了3·15的来历和今年3·15日的主题 “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使全体师生意识到: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现在社会早已进入“互联网+”的时代,应该了解法律知识,学习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争做消费安全小卫士,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发言

最后,唐靖老师做总结发言,他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主题升旗仪式的举行,使同学们了解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明白了要重视消费与责任,在日常消费中要保持警惕负责任的心,做到共同关注、共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加强了学生们的道德和法治教育,提高了全体师生的消费安全意识和正确的消费理念,强化了同学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安全消费小贴士

三无产品不要买,拒绝假冒伪劣品

购买食品看日期,安全新鲜摆第一

超市赠品吸引人,伸手先要看日期

网购被骗常发生,不要轻信价超低

购物别忘索发票,求助法律护权益

保护生命健康权,科学消费生活美

【文字】王岚、解露露

【图片】马孟婷

【编辑】马孟婷

【审核】蔡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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