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合肥垃圾分类迈入“法治化”!

2020-12-02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次数:3748

 

随着12月1日《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今后,市民“扔垃圾”不再是一件随意的事。《条例》的施行,会给市民生活带来什么影响?产生哪些新变化?市民不分类会被罚吗?在试点小区,居民是否适应?

[探访]

居民垃圾“一包扔”现象改变

“您这袋垃圾分得不错,井井有条”“对,牛奶盒是可回收物”…… 11月30日早晨8点半,在方兴社区徽盐世纪广场小区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者张姗姗在桶边,一边查看居民的垃圾袋,一边引导大家分类投放。

从10月31日起,徽盐世纪广场小区开始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每天6:00—9:00和18:00—21:00两个时间段,为垃圾投放时间。

记者走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志愿者和保洁员在设置了“红灰蓝绿”四种颜色的垃圾桶边检查和引导居民正确分投。

居民黄女士拎着两袋垃圾走了过来,分别投在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记者观察一段时间发现,居民们的垃圾分类意识较好,会将不同垃圾分装成几袋,以往“一包扔”的现象不见了,但还会出现一些“错投”、“错分”现象。

方兴社区城管部副部长刘东云说,今年选定方兴社区作为包河区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示范片区,目前文一名门湖语和徽盐世纪广场两个小区全面实行,两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投放准确率达到85%以上。

[变化]

变化一:撤桶并点

楼下的垃圾桶将逐步“消失”

这段时间,庐阳区警泰苑小区的居民会发现小区里的垃圾桶数量减少了,原先散落在各个楼栋下面的垃圾桶被放置在了集中投放点。

“撤桶并点”这是合肥开展垃圾分类的一项重要举措。记者从庐阳区城管局获悉,该区全部764处居民小区内正在全面实施“撤桶并点”工作,上万处垃圾投放点经过摸排、筛选、压缩后,选址设置了902处垃圾集中投放点。每处点位均设置四个分类垃圾容器,并安排专人督导、协助居民进行细致分类。

在经过全面摸排后,该区实施“撤桶并点”工作,按照300至500户集中设置1处投放点的思路,在居民出入小区的路段上合理设置垃圾集中投放点,方便市民投放,方便集中管理。

不仅仅是庐阳区,当前“撤桶并点”工作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目前各区都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各小区垃圾桶要有正确的垃圾分类标识,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合肥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夏泽义说,按照计划,全市将建设小区标准化垃圾定点集中投放点,分期分批分类建设,到年底前覆盖全市1/3的小区,预计2021年春节前建成4000多座。

变化二:定时投放

每天设置两个投放时间段

随着“撤桶并点”工作的开展,将为合肥垃圾分类工作打开新的格局,下一步“定时投放”模式将逐步覆盖。

“以庐阳区为例,之前全区有10000多个垃圾投放点,如今保留了900多个,集中投放便于开展桶边值守,督导市民开展垃圾分类。”夏泽义说,集中投放点建成后将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和志愿者,加强对垃圾投放点的桶边值守和宣传指导,逐步引导市民适应并接受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7月合肥开启了“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市政府宿舍小区成为全市首个试点小区。居民在每天6:30—8:30、17:30—19:30两个时间段,统一将垃圾投放到投放点,志愿者会对居民分类的垃圾进行检查和引导。在非定时投放时间段内,志愿者在小区内巡逻,防止居民随处丢弃垃圾,保障分类和投放工作开展。

如果市民错过投放时间怎么办?“居民与物业协商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误时投放点’,方便一些作息时间不规律的市民投放。”夏泽义表示。

变化三:桶边值守

即将出台一系列配套细则

随着《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当前合肥正在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等各项保障体系,出台一系列的配套细则。

夏泽义介绍,城管部门正在起草《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送审稿)》,在该《细则》中对配置“桶边值守员”有了具体规定:每个社区(网格)至少配置1名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小区按每300—500户配置指导员和志愿者各2名。

《细则》还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施建设主体和措施;待开发建设的地块和未交付产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纳入规划,并将投放点的竣工验收纳入到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环卫设施竣工验收环节;正在改造的小区,分类集中投入点作为改造内容纳入建设成本;现有小区,分类集中投入点建设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列入2020年、2021年建设计划的投放点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对区级予以奖补。

[解惑]

1.如何处罚?

劝导为主,屡劝无效才会罚款

从12月1日起,随着《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如果市民随意乱扔垃圾不仅是违法,而且还将面临处罚。

记者获悉,《条例》对不符合分类规定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约束”。其中,《条例》规定,“违反条例相关规定,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规定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是不是一旦垃圾没分类,就会被罚?‘情况严重’又是如何认定?”合肥市城管局环管处处长夏泽义对此表示,“处罚不是目的!”

“对于首次不按规定分类的市民,会以劝导为主。多次未分类者,会责令其改正。屡次劝导但依然不改正,属于情节严重情况才会进行罚款。”夏泽义说。

同时,《条例》也规定可以“拒收”情况。比如投放人不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分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等。

2.分类难不难?

分类不复杂,需改变“一包扔”习惯

随着《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合肥正式进入强制实行垃圾分类阶段,而去年上海实施垃圾分类,一度成为微博热搜话题,在社交网站频出上海人被“逼疯”的段子和调侃。

“垃圾分类并不难,合肥提倡四分法是属于‘粗分法’,分类操作不复杂。”合肥市城管局环管处处长夏泽义说,长期以来,市民习惯了垃圾“一包扔”,实行垃圾分类是对市民生活习惯的一种改变,希望广大市民能从“要我分”变成“我要分”,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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