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1个月 安徽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及“保护伞”主动投案

2019-04-23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次数:9000

限期一个月,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及“保护伞”主动投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在安徽省扫黑办4月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公布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及“保护伞”投案时限。

    据安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车建军介绍,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安徽省工作动员会要求,经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安徽省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安徽省法院、安徽省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两个通告”),限期一个月,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及“保护伞”主动投案。

    车建军说,此次出台的“两个通告”,纪委监委对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以及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的涉案人员,将坚持“五个区分开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别对待”,最大限度给机会、给政策、给出路。政法机关对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将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将案件办成铁案。

    据了解,此次安徽省直政法四部门通告充分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目的是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积极改过自新;及时查明犯罪事实,准确有效惩罚犯罪,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分化犯罪分子,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我们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相信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打消顾虑,勇敢地站出来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车建军表示,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不断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切实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闻风丧胆、无处落脚、无处可逃,真正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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