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项目审批

2019-05-21 来源:合肥热线 浏览次数:8871

今年6月底,合肥市要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需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建立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真正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20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审议,于近日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方案》,合肥市将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全流程、全覆盖”压缩审批时限

《实施方案》要求,今年6月底,我市要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需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将带方案出让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含竣工验收环节)。力争到2020年,打造形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

据了解,围绕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要求,合肥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过程中,将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再造。

“严”字当头精简审批环节

精简审批环节要“严”字当头。《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

对于审批时序,《实施方案》指出,将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国省干线公路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雷击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方案、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绿评等各项评估由串联调整为并联。其中,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

此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将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要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示范图文本,于2019年5月底前,分别制定我市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含工业建设项目),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审批管理

根据《实施方案》,合肥将在2019年6月底,初步建成覆盖各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各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一张蓝图”的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并于12月底前,实现与国家、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报送。与此同时,建立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真正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图、验收及评估等审批环节也做出了相应要求。例如,在项目验收上逐步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工作制度,将竣工验收事项涉及的测量项目和产权登记手续涉及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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