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印发了《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着力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设施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施划为补充。单个公共停车设施规模适宜,点位布局相对分散。每个停车设施泊位数不宜超过300个(P+R换乘停车场除外)。
在用地紧张的地区,新建设施以立体停车设施为主,鼓励现有设施立体化改造。把公共地下车库的建设纳入新建学校、绿地、广场的设计方案,对有条件设置的均应考虑建设,并在项目立项、批建工作中进行重点推进。
住宅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住宅小区业主的需求。但是在住宅区车位富余的前提下,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允许对外短时间开放。
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桩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20%;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